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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.01.31    浏览次数:492次

来源: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赣江新区管委会,省直有关单位:

根据2020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林业局印发《关于开展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赣建城〔2020〕53号),经各设区市初审推荐,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林业局联合组织评价审核,并报省政府同意,现公布德兴市等19个市(县)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,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等58个建制镇为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镇。

请各入选的市(县、镇)认真总结建设经验,巩固建设成果,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、生态环境和宜居设施建设,持续推进城市(镇)高质量发展。全省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理念,积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(镇)建设,系统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,为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推动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作出积极贡献。

附件: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

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 江西省生态环境厅 江西省林业局

2024年1月29日

附件

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(镇)名单

一、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市(排名不分先后)

德兴市、贵溪市、上栗县、修水县、武宁县、德安县、湖口县、分宜县、会昌县、吉安县、吉水县、峡江县、新干县、永丰县、奉新县、上高县、铜鼓县、黎川县、资溪县。

二、江西省第三批生态园林城镇(排名不分先后)

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,南昌县三江镇、幽兰镇、塘南镇,安义县黄洲镇、万埠镇、东阳镇、长埠镇,进贤县前坊镇、温圳镇、罗溪镇;九江市庐山市海会镇;赣州市南康区横市镇、唐江镇、龙回镇、龙华镇,赣县区江口镇,于都县祁禄山镇,龙南市武当镇、里仁镇、杨村镇,信丰县正平镇、小江镇、新田镇、大阿镇、大桥镇、古陂镇,宁都县固村镇,寻乌县南桥镇,全南县南迳镇,石城县横江镇、屏山镇;宜春市靖安县仁首镇,万载县三兴镇、株潭镇、高村镇。吉安市吉安县永和镇、桐坪镇,吉水县黄桥镇、乌江镇,新干县界埠镇、溧江镇;上饶市广丰区五都镇、毛村镇,信州区沙溪镇,德兴市新岗山镇、泗州镇、海口镇,铅山县武夷山镇、葛仙山镇,鄱阳县田畈街镇,万年县石镇镇,横峰县葛源镇,弋阳县港口镇、樟树墩镇,余干县黄金埠镇、瑞洪镇、杨埠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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